常见结合犯有哪些
常见结合犯有如下几类:
1、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绑架罪。
2、拐卖妇女、儿童中强奸、诱骗、强迫卖淫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4、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又暴力抗拒检查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又暴力抗拒检查,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又收受贿赂,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结合犯有如下特征:
1、法定性
2、独立性
被结合之数罪,必须具有独立的构成要件,而不能是依附于其他犯罪基本构成要件或者由其他犯罪基本构成要件派生的加重构成要件。
3、异质性
异质性可以通过侵犯的直接客体的不同和触犯的罪名不同加以判别。
4、具体性
被结合之数罪,必须是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具体犯罪,而不是类罪。
结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在于犯罪行为有几个,结果加重犯本质上只有一个行为,由于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分则条文将其规定了加重法定刑处罚;而结合犯本质上存在两个独立行为,原本应该两罪并罚,但分则条文将两个行为规定为一个新的罪名,按照这一新的罪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