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险如何定罪4000元
骗保险4000元不定罪。因未达到法定数额,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构成保险诈骗罪。
可以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民骗取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是: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商业保险的法律后果是: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1、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2、主观要件
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诈骗保险金的意图。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对于保险诈骗罪,它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