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依我国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

  根据《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有: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