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防范债权债务纠纷的措施

  防范债权债务纠纷的措施: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

  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申请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