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装修房屋未签合同口头约定效果没达到是否算违约

  一、装修房屋未签合同口头约定效果没达到是否算违约

  1、装修房屋未签合同口头约定效果没达到是算违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而承揽合同对于订立形式并未做特殊要求,故承揽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装修未达标的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中有的开发商承诺提供“精装修”或“初装修”,无论其装修标准或高或低,在验房时,购房者都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检验。对未达标的部分,购房者一方面可根据质量高低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修复、更新或重做等,择一而行,但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此外,应尽量避免使用“高档xx”等模糊概念作为装修标准,以免发生纠纷时因各执一词,而无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