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贷出的钱是否可以随意使用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据此,如果借贷双方事前对借款用途进行了约定,借款人没有按约定使用借款时,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据此,如果借贷双方事前对借款用途进行了约定,借款人没有按约定使用借款时,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