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一般到哪里申请

  1、当事人因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应当到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处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