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受理行政复议的程序
个人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的规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个人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的规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