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和解的行政复议有哪些

  一: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予以从轻处罚而当事人认为应减轻处罚并申请行政复议的,属于和解适用范围。

  二:现行行政复议和解范围太窄,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也应当允许和解。

  (一)和解事项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

  (二)行政复议当事人自愿和解;

  (三)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四)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签署并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