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行政机关不能受理行政复议

  1、派出工作机构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2、县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之下如果没有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则不具有行政复议职责。

  3、设立派出工作机构的设县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如果派出工作机构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此部门即具有行政复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