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方式有哪一些申请方式
申请行政复议有两种方式: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