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育行政复议的申诉对象向谁提出

  1、教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如学校、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教育行政复议的申诉对象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该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发生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