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处分不属不属于行政复议吗

  《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