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