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规定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请交通事故请求民事赔偿的,可以选择去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