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程序

  一,(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立案后,应及时缴纳案件受理费,如七日内未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交通事故一般采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法官安排开庭时间,进行必要的审理前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