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是否应当判刑坐牢

  1、我国

  刑法第236条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首先,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其次,本罪在主观方面具有奸淫的目的,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再次,强奸罪客观上必须违背妇女意志,且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应当判刑坐牢,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