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奸淫幼女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