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次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多次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是自愿的不是强奸,如果是男方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依法要追究男方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