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依照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