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标准是

  1、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特定款物:

  本罪侵犯的对象,即特定款物,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救灾款应重点用于灾情严重地区自力无法克服生活困难的灾民,不得平均分配和发放。

  (2)抢险、防汛款用于购买抢险、防汛的物资、通讯器材、设备和其他有关开支。

  (3)优抚款主要用于烈属、烈军的亲属、残废军人等的抚恤、生活补助,以及疗养、安置等。

  (4)救济款主要用于农村中由集体供给、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五保户、贫困户的生活救济;城镇居民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的贫困户的生活救济;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散居归侨、外侨以及其他人员的生活困难救济等。

  为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需要,国家临时调拨、募捐或者用上述专款购置的食品、被服、药品、器材设备以及其他物资,也属于作为本罪对象的特定专用物资。特定款物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混用。挪用其他款物,即使是专用款物,如教育经费,也不能构成本罪。

  2、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核心在客观方面的认定,即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其中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

  (1)挪用的抚恤事业费系残废抚恤费、烈军的亲属生活补助费。

  (2)挪用的救济费系孤老残幼社会救济费、无生活来源的散居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儿童福利院经费。

  (3)挪用的救灾款是自然灾害救灾款。

  (4)挪用的救灾物资,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活必需品。

  (5)挪用的款物数额巨大的。

  (6)多次挪用屡教不改的。

  (7)挪用特定款物用于挥霍浪费和高消费性开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