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挪用资金是自诉案件吗

  一、法律意见:挪用资金不是自诉案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

  而(一)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