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租赁房屋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房屋租赁关系设立、变更,当事人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当事人不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2)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3)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4)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5)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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