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是否能行使业主的权利
1、租户能行使一部分的业主权利。租户按期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属于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同时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租户有权行使业主的相应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