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应该如何处理

  1、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2、法律根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