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需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