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租房的备注条款怎么写

  1、租房合同的备注可以写明需要补充、添附的内容,备注时明确主合同即租房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