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深圳公租房申请是什么条件

  申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

  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

  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注:

  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

  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法律依据: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