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了解一下封存病历的注意事项

  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要封存病历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4、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5、患者如在病历资料封存3年未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解封。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