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看守所羁押心脏病吗

  心脏病严重的,看守所不会羁押。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法律依据】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