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治安大队能刑事拘留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治安大队没有刑事拘留权力,也没有

  行政处罚法的权力。如果治安大队处理治安案件,经过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才能实施对违法者进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