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强制执行裁定?
法院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
以上是什么是刑事强制执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