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时限不得超出二个月。

  2、案情复杂、时限期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准许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由,在较长时间内不宜托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准许延时审理。

  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限定的时限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准许或者决定,能够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窜逃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