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条件是什么

  1、身体有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能拘留。

  2、《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