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四个月离婚彩礼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领证四个月离婚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除非双方领证后没有共同生活,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彩礼应当全额返还;
如果双方共同生活了,但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彩礼中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需要返还,只返还剩余的部分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