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见面礼和三金要不要退回去

  离婚时见面礼是不需要退还的,见面礼属于自愿赠与对方的礼物,不具有彩礼的性质,一旦交付赠与后不能撤回;只要三金一般也是不需要退还的。

  但是如果三金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则此时三金就具有彩礼的性质,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离婚时需要返还三金:

  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二、婚前支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