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后个人财产怎么解决
扣押、冻结、返还被害人等。
犯诈骗罪被判刑后,个人财产应当扣押、冻结、返还被害人等。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对于诈骗的财物应当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涉及被害人的合法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