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