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不能如期入住该如何处理?

  1、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清晰地约定了交房日期,但未能如期入住,对此,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一,从合同法规定的层面来讲,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就是计算依据,这个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约定为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当然开发商应当结此负有举证义务;如果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当然也可以请求予以增加。通常情况,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进行主张。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