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的规定

  1、如果房子加名字,无论领证与否,若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没有领证,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2、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共同还贷,那么,如果没有领证,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付出的部分还款;如果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付出的还款部分;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