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办房产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办房产证的程序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办证申请;
2、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审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房屋现场勘验;
5、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登记,颁发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