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是否在变更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法院判决生效时就有效了。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

  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若想再处分该房产,还是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