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房产过户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离婚后如果需要一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当房屋具备更名过户的条件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办理相关手续,防止因拖延而发生变化,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待案件胜诉后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更名至指定人名下。

  第二,附有配合义务的一方应当及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否则将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还可能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或产生其他的负面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