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是否拥有居住权
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设立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婚子女也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