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流程如下:
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
2、提交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受理后进行审核;
4、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