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安置房卖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拆迁安置房卖了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税费缴纳凭证;

  5、合同;

  6、房产证。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买卖过户的流程有哪些?

  答:拆迁安置房买卖过户的流程有以下这些:

  (一)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记得必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最好都在场。

  (二)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三)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四)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