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办);(备注: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持婚姻关系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签署转让意见;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仅须个人签署意见即可。);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买卖协议;
4、自建房屋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5、共有房屋提供共有人同意交易的书面证明;
6、房屋测绘图(经测绘队测量后出具);
7、非本地常住人口,须提供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需提供)。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如果是属于夫妻共有,需要申请人夫妻双方到我处共同申请登记,如不能亲自来,必须由委托代理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我处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