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收受预付款吗

  可以。

  1、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2、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风险提示:五证不全签的购房协议是没有效的,法律规定五证齐全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如果五证不齐全的话就不可以买卖,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已经收受购买方的定金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