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的其他情况包括哪些
⒈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下述建设项目:国家单位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⒉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⒊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⒋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⒌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⒍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⒈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下述建设项目:国家单位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⒉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⒊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⒋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⒌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⒍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