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区别集资房和小产权房

  一,集资房与小产权房有以下区别:1、建造主体: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2、是否受到法律保护:集资房受到我国法律保护,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3、取得方式:集资房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而小产权房主要还是通过市场购买。

  二,法律依据: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